《永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经市政府2022年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闽农综〔2019〕127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和发挥长期效益,结合我市项目管理真实的情况制定本制度。
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乡镇、街道(业主)要从廉政风险点防控、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高度,切实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把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通过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对项目规划设计质量差、工程偷工减料、以旧顶新、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施工进度滞后、工程监理不到位等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明显问题,采取有力有效的管控措施,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格外的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全方位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自文件生效之日起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工程项目施工、工程监理、检查验收、责任追究等环节和内容做规范化管理,组织专家进行全方位检查考核评比,奖优罚劣。
(一)招标投标。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9〕60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的规定,采取公开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投标方式,择优选取勘测设计、工程监理单位,公开对外招标确定实施工程单位,保证招标方法、程序、结果公开公正。要加强对设计、监理、实施工程单位和项目经理、工程师等往年业绩的考察力度,选取资质条件合规、信誉好、业务技术力量强的单位,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
(二)规划设计。择优委托契合设计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依据《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编制规划设计成果,建立考核办法,采取合同管理,加强对设计单位设计成果质量和时效性的考核力度,合同条款要明确设计成果质量目标、提交设计成果时间节点、现场勘测和规划设计征求永安市、乡镇(街道)、村相关单位及村民代表意见的次数、奖罚措施、责任追究等内容。
(三)工程监理。择优委托符合监理资质要求的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监理工作考核和合同管理,合同条款要明确人员配备、工程质量控制、文件资料整理归档时间节点、奖罚措施、责任追究等相关联的内容。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有关要求,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监理人员进驻工程现场,规范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采用巡视、旁站、平行检测等方式实施现场施工监理,检查工序施工和工程质量,及时对实施工程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及时真实进行工程计量,如实记录监理日记,编报监理月报、工作总结,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移交监理文件资料,认真履行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相对有效监督和控制的职责。
(四)工程项目施工。项目实施工程单位要切实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设计的具体方案和施工合同,科学制定施工组织设计,配备能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严格按照设计的具体方案选用工程材料,按图和工序施工,努力提高施工工艺水平。配备工程质量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履行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法定职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整理、编制、报送、移交施工文件资料。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合同条款要明确工程质量、工程调整变更和竣工时间节点、奖罚措施、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
(五)监督检查。项目乡镇、街道(业主)建立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在规划设计阶段要深入现场考察指导,在主体工程实施期间,乡镇(街道)管理人员每周至少1次深入现场做监督检查,每次检查形成书面材料,察觉缺陷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复查,督促参建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比较好的参建单位,在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奖励。
(六)对相关单位在履行主体责任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除按合同约定处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项目乡镇(街道)将其列为“不良行为记录”质量考核,并在以后年度承担相关业务时予以体现。
(1)一个年度内有一个及以上的项目第一次专家审查时,因设计成果质量原因未能经过审查的。
(4)无正当理由,对专家审查意见不认线)因设计人员问题,设计长度数量、断面尺寸与实际施工误差偏大,造成工程调整变更超过5%的。
(6)单个项目规划设计中,存在部分工程措施以旧顶新等虚假设计行为,涉及财政资金10万元以内的。
(2)施工期间,相关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现场监理人员两次以上不在工程现场的。
(4)未审查实施工程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的,未按规定对用于涉及结构性安全工程的材料来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的。
(5)未能提供采用巡视、旁站、平行检测等方式实施现场施工监理相关完整记录材料的。
(6)对实施工程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未及时进行验收的,或发现实施工程单位私自覆盖工程隐蔽部位,项目监理机构未要求实施工程单位对该隐蔽部位进行钻孔探测、剥离或其他方式来进行重新检验的。
(8)工程完工后2个月内未向项目建筑设计企业移交完整规范的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
(1)未按规定配备工程质量专职管理人员,未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或有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但未认线)无正当理由,工程完工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个月以上的。
(4)假冒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签署施工文件资料的,或有关人员超越职责权限签署施工文件资料的。
(七)对相关单位在履行主体责任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按合同约定处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及违法违规的,相关单位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1)单个项目规划设计时,存在工程以旧顶新等虚假设计行为,涉及财政资金10万元以上的。
(2)同一项目年度内有一个及以上的项目因设计成果质量原因重编后仍不能通过专家审查的。
(1)无监理资质人员参与工程监理业务的,或监理人员超越职责权限办理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等监理相关手续的。
(2)在单个合同监理工程中,工程计量虚假签证累计涉及财政资金10万元以上的。
(3)发现施工存在严重质量上的问题,或发现实施工程单位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未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实施工程单位整改和提出整改情况复查意见,在单个合同监理工程中,累计涉及财政资金达到所查验工程投资10%以上的。
(2)各级组织的检查验收中,发现单个合同标段工程质量不达标涉及财政资金达到所查验工程投资10%以上,且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
4.同一项目年度内,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被列为“不良行为记录”三次以上的。
项目乡镇、街道负责落实本辖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按以上办法监督检查各项目建设主体单位,规范化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针对项目实施中有一定的问题,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我们将视该行为轻重情况实时在本市范围内通报,或以文件形式上报上级主管单位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工作由农业农村局承担,法律和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了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监理、施工行为,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闽农综〔2019〕1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项目建设管理真实的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合同管理。严格按招投标文件约定格式与时间签订工程监理、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按规定时间及时组织班组人员、设备进场施工。监理、实施工程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与投标文件一致,如有调整一定要提交人员变更报告。施工期间加强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实施工程人员要文明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一定的安全生产、消防、医疗等设施,同时对实施工程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等保险。进度款严格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二)严格施工工期管理。按合同约定施工工期为八个月,项目开工日期在当年10月左右的(开工日期提早的以此类推),项目主体工程要求在第二年春节前基本完成,有新增耕地任务的务必全面竣工并通过验收。项目工程调整变更批复后,到第二年6月底前所有项目必须全面竣工,保证项目在第二年10月底前通过永安市级验收。如有逾期,必须履行正规申报审批手续,由实施工程单位提出逾期申请,监理单位复核,提交业主上报农业农村局审批,施工逾期予以认可,否则按合同约定给予罚款。项目主管农业农村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不定期开展项目检查通报工作。
(三)严格监理考勤管理。监理单位一定要在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项目业主派出合乎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项目施工现场,现场监理人员每月现场监理时间要在22天以上,项目业主实行现场监理签到、签退考勤制度,施工期间,项目业主(或项目村)发现监理1次不在施工现场罚款500元,累计超过5次,业主有权直接更换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离开现场要向项目业主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开现场。
(四)严格工程变更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不得出现重大的工程调整变更,确实需要调整的,原则上按不超过合同价的5%以内给予调整变更。在主体工程完成80%时,由项目所在村提出工程调整变更方案,经监理、业主复核无误,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概算书,业主提交项目变更材料,经农业农村局批准同意后,变更工程方可实施。
(五)严格进度报表管理。实施工程单位进场施工后,进度报表由监理按每月15日、30日分两次上报业主经办人审核,由项目业主统一将进度表发送到农发中心邮箱()。进度报表严格按“分标段预算表格”样式填报,不得出现漏项、错项等问题。进度表分标段表头格式统一为:“永安市**乡镇(街道)20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完成情况表(**标段)”,第二行署名:实施工程单位、填报日期。竣工表格样式另行制定。
每个月初,要求监理将上个月的监理月报和监理日记记录情况,提交业主经办人审核检查。由项目业主将监理月报电子档发送到农发中心邮箱,同时上报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到农发中心备案。
(一)工程质量总体要求1.要求项目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由项目经办、设计、现场监理、施工管理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实施工程技术交底、图纸交底工作会议,认真审核图纸、施工规范,做到各有关施工、监理人员对各标段实施工程技术、图纸要做到一清二楚,实施工程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不允许出现主观推测、按惯例操作等施工行为。会议记录情况上交一份纸质版到农发中心存档。
2.对护岸、拦河坝、桥涵、水泥路、田间道路、排洪沟、现浇砼沟渠等工程,要求实施工程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并达到设计品质衡量准则。严禁无变更设计的具体方案或设计的具体方案没有通过评审就擅自施工、严禁实施工程单位不按项目设计的具体方案和技术标准施工,减少实际工程质量。
3.在项目工程项目施工中实施工程单位对护岸、排洪沟、水泥路面、翼墙、现浇砼沟渠等工程严格按设计的基本要求设置排水孔、沥青杉木板伸缩缝、切割伸缩缝浇灌沥青、墙背回填土等施工要求不得随意施工或遗漏,并对各工程结合部要处理清楚,未按设计的基本要求设置的在结算审核时一律扣除工程量。沟渠工程按设计坡降,基础开挖到位,保证工程完工后水流通畅。水泥路路肩回填土原则上由受益村自筹回填到位,保证路面通畅、行车安全。
4.工程质量采取一票否决,所有施工原材料、砼配比等必须全部送检合格,所有竣工工程均需项目业主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检测合格后才予以验收。
1.施工单位一定要提供全新模板进场施工,未提供全新模板的,监理现场签证确认,结算审核时予以核减工程量。严格按施工现场实际签证普通平面钢制模板与胶合木模板,对护岸、水泥路、现浇砼沟渠等工程施工时要做到顺弯、取直。
2.所有现浇砼沟渠工程必须采用一次性成型工艺,所有沟渠、桥涵、路肩、护岸(含基础)等工程,按设计要求进行双面立模浇筑混凝土,特殊地段只能单面立模的,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业主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同时监理签证确认,竣工结算时予以扣除工程量。
3.工程附属设施建设。灌溉渠道进、出水口,特别是田间水泥路过路涵管等做到按实际需要设置施工;路与路结合部分不留空白,道路附属工程错车道、下田坡道、回车道等按设计规范设置施工;护岸与拦河坝的结合部衔接完整,做到整体美观;根据河床坡降情况,防止河床冲刷掏空护岸基础,适当增加设置拦砂坎(消力坎)。碎石路面铺设细砂后,必须经过压路机碾压作业,达到整体平整。
1.现场监理对砼路面稳定层,拦河坝、护岸、排洪沟(断面超50cm以上)、桥涵(桥墩、翼墙)等基础开挖等隐蔽工程施工必须做到旁站监理,要求监理开展无人机对施工重点隐蔽工程进行全程拍摄,施工单位对以上重点工程基础开挖须经现场监理验收,现场隐蔽工程签证完毕,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2.隐蔽工程签证要做到严格、据实,按照单项工程施工实际的地形、地貌情况,按桩号详细审核、及时记录基础开挖深度、施工深度等原始数据,不允许事后补签证或是未经核实单项工程基础部分全部按设计尺寸签证的情况发生,一经发现业主应对现场监理给予警告、再次发现应予以通报监理单位并调离其岗位。
3.隐蔽工程量据实结算,允许部分超预算隐蔽工程列入调整变更方案,调整变更后预算价外隐蔽工程签证工程量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超出部分在结算审核时予以扣除。
(一)项目工程阶段性验收作为进度款拨付报账的主要依据,采取业主(含项目村)、监理、施工单位等多方联合进行工程阶段性验收,在验收测量工程量的同时,要保证沟渠、护岸、道路等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全面完成方可确认完成工程量,如沟渠、护岸等墙背回填土是否到位,砼路面是否切割伸缩缝、是否灌沥青等,如以上环节未完成一律不予确认完工工程量。在项目工程调整变更批复前,阶段性验收单项工程完成数量,不得出现超合同量签证情况。(二)对照阶段性验收报账内业资料清单,监理、业主必须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对于隐蔽工程签证作为报账主要依据材料,必须据实签证并严加审核把关。施工单位按目录收集完整材料,时间、签字、盖章等逻辑关系要符合要求。报账材料必须全部提供原件,报账发票必须开具完税发票,按设计税率上缴工程税款,否则在结算审核时税款予以扣回。施工单位申报材料、监理复核字迹要清晰、数据准确。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每个单项工程进行拍摄存档,报账和验收材料中,作为必要资料,要附上每个单项工程同一施工地点的施工前、中、后对比照片。要求监理单位用无人机对施工前、竣工后工程全景进行拍摄,特别是对于施工场面大的场景,如护岸、拦河坝、水泥路面、土地平整、新增耕地等工程,作为内业资料予以保存。
(四)项目工程竣工图纸,包含竣工平面布置图、施工断面图册,要严格按现场实际竣工情况绘制,多断面的要按桩号分别绘制,监理严加审核,不允许出现按设计图纸原样照搬照抄绘制竣工图纸的情况。所有竣工内业资料要严格按目录归档,字迹清晰、页面整齐、装订规范,收集整理一套(原件)完整资料,统一归档到农业农村局农发中心。
项目建设单位与监管单位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严格依法依规查处高标准农田建设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严禁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恶意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虚增工程计量,一经发现予以通报,列入“黑名单”,同时对负责项目建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一并纳入“黑名单”。对情节严重及再次违反的,报送同级纪委监委、发改、住建、市场监督等有关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对超出本部门处理范围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另行制定(试行)“红黑榜”绩效管理机制。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规范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施工行为,由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农〔2019〕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施工费,分四次报账,具体为:第一次报账:完成工程量的40%,支付施工合同价的32%工程款。
第三次报账:项目工程竣工并通过永安市级验收,支付施工结算审核价的80%工程款。
第四次报账:通过三明市级验收,支付结算审核价的100%,其中预留3%工程质量保证金(1年后未出现质量问题可申请退款)。
项目设计方案通过上级评审、获得批复,并且完成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后,按合同约定金额申请报账。
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评审、实地考察、检查验收、工程实施监管、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绩效评价、项目资金公示等管理方面支持。具体包括农田建设管理相关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交通费、租赁费、印刷费、宣传费、信息化建设费、专家咨询费、委托业务费、上图入库费、审计费、工程质量检测费、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费等支出。完成相应工作,可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材料佐证金额申请报账。
(一)报账提供报账资金申请表、真实有效的税务发票、合同(两份原件)、中标通知书、项目阶段性验收表、工程量清单、会议纪要等相关附件。总公司签订合同,收款单位为分公司的必须要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报账资金申请表“用款申请单位”盖收款单位公章。(二)工程款报账要求按报账材料清单提供材料,并按预算约定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项目业主经办人要在税务发票上签字。
(三)报账材料经业主检查后,提交完整材料到农业农村局农发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由农发中心打印报账资金申请表,报账材料统一按双面纸张格式打印。
(四)报账资金申请表上申请单位及审核单位意见要盖章、签字、日期不能空,报账申请人签字、盖章不能空缺,时间填写开具税务发票日期。
(五)项目工程结算书“工程进度报表”第一页“合同内项目工程付款申请表”中“建设单位验证意见”必须签署意见,如“建议按照合同约定拨付总工程量的**%进度款”等内容。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尽事宜适时进行调整修订。
根据《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技术文件材料分类立卷,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完整,项目竣工验收后,市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组卷、存档。为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使项目档案更好地服务于农田建设项目,结合我市项目建设特点,制定本制度。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竣工验收和移交管护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形式的文件资料应列入归档范围。(一)前期准备类
主要是农田建设项目各项规划、项目库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专家评审意见等文件资料。
2.项目计划申报、批复文件及相关附件材料;项目计划调整、变更、终止的申报、批复等文件资料。
2.项目招标资料,主要是项目招标方案审核材料、招标公告或邀请函、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中标单位投标资料、合同协议等;监理资料,主要是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计量单及工程款支付凭证、监理工作总结;工程项目施工预决算资料等项目实施材料。
1.上级管理部门对项目验收的有关材料,本级项目验收的有关表格、工作总结及其他验收资料等。
(一)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及时归档。文件资料应按项目年度、分项目整理。(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对每年项目年度文件资料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乡镇(街道)进行归档;具体文件材料按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阶段收集整理。
(三)农田建设项目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签署完备,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项目档案保存期限不应短于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7.工程项目划分及报审表(要备注重点分部工程拦河坝、护岸、桥涵等重点隐蔽单元工程)
25.与监理、业主的来往文件(包含进场通知、开工批复、整改通知及整改回复单等)
(一)收集及时。资料收集归档要及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各阶段文字材料及时搜集整理归档,施工、监理日记要及时记录,隐蔽工程签证要按规范及时签证、不能出现事后补签、漏签情况。(二)真实准确。项目进度完成情况与实际相符,项目阶段性报账资料中完工工程数量准确,要与监理提供工程进度表一致。隐蔽工程签证要据实签证,要有业主、监理、相关村干部签字,要与现场相符。施工日记、监理日记记录要与施工现场相符。竣工断面图、平面布置图与实际相符等。
(三)资料完整。业主、监理审核签字、盖章、时间等不能遗漏,报账材料中工程进度清单三方审核不能出现漏签现象。项目单项工程项目施工前中后对比照片拍摄要清晰、角度一致,提供照片要具有可比性。实施工程单位报账材料中,特别要注意工程原貌照片、设备进场报验单比较容易缺失等问题。
(四)逻辑关系合理。施工、监理内业中,签署时间要合理规范,不能出现逻辑错误。项目结算材料中,监理、业主要严格把关,要复核工程量计算过程,计算错误的要及时修正,同时加盖校核章,工程合计数要与单项相加数据吻合等。
(五)规范保存。已完整提交到农发中心存档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再对外借阅。项目业主、实施工程单位、监理单位档案材料要分别保存一套备份,以方便查阅。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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